為便利民眾無暇親自前來本所申辦業務,本所特簡化手續,開放多種業務以通信方式受理申請,請您多加利用。
現行受理業務種類 :
1.住址變更登記
2.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
3.預告登記
4.預告登記之塗銷登記
5.權利書狀換發(限於因重測、重劃、逕為分割、逕為更正、行政區域調整及徵收之權狀換發)門牌整編登記
6.加註書狀
7.更正登記(限於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住址及門牌等錯誤,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)
8.更名登記(限自然人經戶政機關辦竣姓名變更登記有案者)
配合事項說明:
1.請填寫登記申請書、登記清冊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
2.備妥雙掛號回郵郵資。
3.信封正面左上角註明「通信申請登記案件」字樣。
4.非因行政機關之行政措施所為之變更或依職權逕行變更,致權利內容有異動須重新列印權利書狀者,應繳納書狀費,每張新台幣8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