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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募對象:凡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20歲以上,有服務熱忱並願意協助本所為民服務者,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(一)高中職以上之學歷者。
(二)地政士考試及格者。
(三)地政士公會及地政士志願服務協會推薦之會員。
(四)於政府機關從事行政工作滿一年以上經驗。
(五)退休之公務人員。

二、招募方式:
(一)推薦報名:經地政士公會及協會推薦或本所員工及志工介紹。
(二)現場報名:服務臺放置召募申請書。
(三)電話報名:聯絡電話(02) 27230711轉419
(四)通訊報名:報名地址為臺北市莊敬路391巷11弄2號。
(五)網路報名:本所志工園地專屬網頁,線上申辦網址: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志工線上報名網

三、遴選方式:經資格審查通過後,再安排志工面談,了解其個人資料、人格特質、服務動機及期待,以利篩選適合之人選,經遴選合適者,由本所發給聘書,以1年1聘為原則,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得予續聘。

四、服務項目:
(一)櫃檯電話接聽服務。
(二)走動式引導服務。
(三)指導查閱土地重測前、後地號對照表。
(四)指導使用電腦查詢土地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。
(五)指導使用電腦查詢服務系統。
(六)協助身心障礙人士辦理各項申請案件。
(七)提供相關地政及財稅法令諮詢服務。
(八)指導民眾填寫各類書表及辦理登記、測量案件。
(九)宣導不動產交易安全及提供諮詢服務。
(十)配合政令宣導。

五、服務時間
(一)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9點至下午1點或下午1點至下午5點,以三小時為彈性排班單位。
(二)由本所依據志工之意願與時間排班,而全年不得低於30小時為原則。

六、服務地點:本所服務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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